
发布时间:2022-07-20 浏览量:次
各系、平台,各教师: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22年度“新湖青年学者”“伊利康青年学者”推荐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青年学者面向校内40周岁以下(本次聘任年龄计算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在编在岗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
引进的学科、学术带头人或已作特殊约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按原人才引进协议执行。
二、评审条件
(一)“新湖青年学者”具体条件见《温州大学“新湖青年学者”人才项目管理办法》(温大行政发〔2022〕66号)(附件1)。
(二)“伊利康青年学者”具体条件见《温州大学“伊利康青年学者”人才项目管理办法》(温大行政发〔2022〕65号)(附件2)。
研究领域与浙江伊利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研究、开发、生产相关者,在同等或相近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研究成果转化为产业或被伊利康公司采纳的学者,可以直接作为申请对象。
(三)“新湖青年学者”、“伊利康青年学者”聘期结束后可再次申报,再次申报的业绩须为上一个聘期的开始时间至本次申报业绩截止时间内所获得的业绩。
三、评审名额
学校“新湖青年学者”面向全校,择优遴选20人,其中文科10人(其中音体美类人才不少于2人),理工科10人。
“伊利康青年学者”面向全校,择优遴选5人。
学院择优累计推荐“新湖青年学者”和“伊利康青年学者”3人,不可兼报。平台及研究机构人员、“双肩挑”人员归口学科所在学院进行申报推荐。
四、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者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反映个人教学和科研业绩的《温州大学“新湖青年学者”申报表》(附件3)、《温州大学“伊利康青年学者”申报表》(附件4)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学院审核和推荐。学院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对推荐人选的业绩开展评议,并进行推荐排序。同时,学院对推荐人选在教书育人、科研学术及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情况与表现进行鉴定。
3.学校复核和评审。学校对申报者的申报业绩进行复核、公示,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并提出推荐意见,报学校批准。
4.学校批准。推荐人员情况经学校批准后,予以发文聘任。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本次申报业绩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
2.申报者本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一经查实材料弄虚作假,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申报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4.未提交相关证明的业绩材料视为无效材料,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回。其他未尽事宜,以温大行政发〔2022〕65、66号文件文件为准。
5.请申报的教师在2022年8月22日(周一)上午11:00前将申报表、汇总表、鉴定表及佐证材料送至院办6A301办公室,同时提交上述电子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雅 660308,何珍珍668223。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温州大学“新湖青年学者”人才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附件2:关于印发《温州大学“伊利康青年学者”人才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附件5:温州大学“新湖青年学者”“伊利康青年学者”申报人员综合鉴定表.doc
附件6:温州大学2022年度“新湖青年学者”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7:温州大学2022年度“伊利康青年学者”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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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0日